签约须知
敬的客户: 您好!为了防止您因不符合银行按揭贷款条件而无法办理按揭,请提前准备如下资料:如因资料不齐全造成在规定办理日期内无法签订《商品房买卖(预售)合同》和《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》者,出卖人有权与买受人解除合同并扣除买受人缴纳定金作为违约金。 一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(原件) 二、夫妻双方的户口本(原件) 三、结婚证或未婚证(原件) 四、收入证明(原件)注:要用黑色签字笔填表 五、首期款收据(原件) 六、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:(原件) 1.银行存折(如果是银行卡的需要到银行柜台打印最近半年的银行对帐单。 注意:因为银行对帐单上要显示名字,帐号,及发生额,所以一定要在银行柜台 打印。并提醒银行工作人员打印时,打印的内容要显示名字,帐号,及发生额。) 如果是自办个体工商企业者,可提供营业执照,税务登记证,企业帐号最近半年 的银行对帐单。 2.每月供款额不能超过每月收入的50% 注:每月供款额指的是客户所有银 行贷款的每月供款,如客户在深圳某银行供款 1000 元,再在某银行供款 1000 元,每月收入就要超过 4000元。 七、需夫妻双方到银行签名 八、贷款年限:住宅最长20年,商铺最长10年 九、办理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 8:30—15:30 节假日休息。一次性付款如有在节假日办理,可电话预约办理。